“縣處級幹部捐一直徑15釐米的全冠喬木(價值800元),正科級幹部捐13釐米的(價值600元),副科級幹部捐12釐米的(價值400元),一般幹部職工每兩人捐栽一棵12釐米的。”近日,有網友在湖南耒陽當地論壇發帖稱“耒陽市委又發一強制性捐款紅頭文件”,通知要求機關單位員工依照級別捐栽樹木,錢從2014年12月績效工資中扣除,統一交納捐款。(1月10日 人民網)
  這一貼子發出後,一些網民認為耒陽的這一做法不妥。但本人認為,這種做法雖然有不妥的成分,但也有合理的地方,是一個建設園林城市的好點子。
  首先,按級別捐款比較合理。幹部級別越高,平時拿的工資越高,享受的福利待遇越多。平時有好處時,都按級別去享受。就像本次車改時,雖然一些官員平時用車不如具體辦事人員多,但他們拿的“車補”卻比普通工作人員高得多。如: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,處級每人每月800元,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。顯然這樣的“車補”有不合理的成分。因此,耒陽按級捐款買樹,級別越高捐款越多這是合理的。領導幹部在這次捐款買樹活動中,付出多,帶了頭,群眾才有積極性,全民參與創建園林城市才有希望。如果認捐的數額差距拉得再大一些,可能會更好些。
  其次,捐款買樹能喚起民眾的綠化意識。過去,一些地方毀綠、損綠的現象十分常見,有的部門對綠化沒有很好的規劃,栽了挖、挖了栽;有的人為了自己經商、出行等方便,任意砍掉行道樹等。耒陽讓每個幹部、職工自願捐款買樹。試想自己出錢種的樹肯定會倍加愛護,倍加珍惜。再說,我們國家做一些事,特別是涉及一些人利益的事,如果沒有一點強制性是很能辦得成的。因此,耒陽發文要求幹部職工捐款買樹,雖然有點強制的味道,但也是有必要的,讓廣大幹部職工強制性地也提高了愛護綠化的意識。
  另外,有利於樹木養護。建議耒陽能把有關單位人員捐款購買的樹好好規劃一下,種植在同一片區域,在這些樹上掛上捐款單位和捐款人的姓名,並把這些樹給有關單位和捐款人領養,這樣將會更有意義。譬如,某地段這些樹木是耒陽市公安局的幹警捐款購買的,掛上樹牌後,除了按照整體要求進行修剪外,日常維護就由公安部門負責。這樣幹警一方面平時經常來照料,能提高保護樹木的意識,另一方面,也可以防止一些部門隨意地破壞綠化。
  因此,耒陽的“發文捐款買樹”是個好點子,只要把捐到的錢合理使用好,把購買的樹木合理佈局,認真種植好養護好,不僅可以讓每個幹部職工參與到建設園林城市的活動中來,還能提高全民愛護環境、保護樹木的意識,可謂一舉多得,其他地方不妨也試一試。
  文/胡建兵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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